早报记者昨天获悉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发布《关于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对一些具有集资特点的民间借贷行为可不认定为 “非法集资”,并可酌情不作犯罪处理。这是浙江司法部门首次出台类似文件,外界认为此举意在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。
早报记者昨天获悉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发布《关于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对一些具有集资特点的民间借贷行为可不认定为 “非法集资”,并可酌情不作犯罪处理。这是浙江司法部门首次出台类似文件,外界认为此举意在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。